殷契名讳考
程学锋
契是殷商始祖。关于契的事迹除司马迁这段神话般的描述之外, 鲜有记载:“殷契,母曰简狄, 有娀氏之女, 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
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关于契的名讳,更是罕见解释。本文对此试作考析。
从古人起名字的习惯说起
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是区别于他人的标志。众所周知,春秋时期人们起名有“五有七不”原则,即“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然而, 在春秋更早之前的蒙昧时代,人们的名字似乎还没有这些理法约束,更多是约定俗成或由后人追记命名,而不是由当时的长辈命名。这种约定俗成或由后人追记命名的依据,就是该人的某个突出的特征和成就。《世本作篇》说:“造火者燧人,因以为名。”意思很明白, 就是因为这个人会用燧木钻火,所以人们就以他的这个成就叫他“燧人氏”。周始祖后稷, 因善于种庄稼—稷而名“稷”,为了区别于庄稼稷,所以叫“后稷”。后就是王的意思。后稷幼年曾被母亲遗弃多次,所以又叫“弃”。再如舜帝之父瞽叟,史称“舜父瞽叟盲”“瞽” 一般解释为眼睛瞎,这似乎表明是依据盲人的特征而称之。可见,燧人氏、后稷和瞽叟显然是根据这些人的某个特征而成就约定俗成或由后人追记命名的。那么,夏商之际的商始祖契之所以叫“契”,是偶然的吗?笔者认为似乎应该有其必然的原因。
契字的本义分析
《周易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书契”。查“契”字发音,计有四种,分别是 qi(四声)、qie(四声)、xie(一声)和 xie(四声)。
念 qi(四声)时,用作动词,是用刀刻的意思,写作“契”;
念qie(四声)时,作为构成词语的要素, 即词素。如“契阔”指离散的意思。《诗经·邶风·击鼓》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句子。
念xie(一声)时,通“楔”,楔子的意思。是指填充器物的空隙使其牢固的木橛、木片等,也叫塞子。
念 xie(四声),用于人名,一般辞书都以商代始祖“契”为例,这个字似乎成了“契”的名讳专用字。
甲骨文是镌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 因此殷墟出土的卜辞,又称“契(注:qi, 四声)文”。
“契”的字型,就是右上边是一把刀形,左上边的一竖三横,下边一个“大”字。表示是人用刀在一块小木条上刻下的三个记号。它形象地反映了上古时代与结绳记事并存的另一种主要记事方法—契刻记事。有的写法,把“契”字下边的“大”换成了“木”, 写成“栔”,表示这种契刻记事是以木条为材料的。可见,契的本义为刻,其他含义和读音都是本义之外的引申。许慎也说“契, 大约也。从大,从韧”。其含义非常明确, 就是:契字中有刀,用刀刻字为契。
会不会是因为商始祖契(注:xie,四声) 曾把文字符号“契”(注:qi,四声)在树木或甲骨上而得名呢?
契造字的依据
传说汉字是仓颉创造的,甚至传说他造了 28 个字。那么,其他文字是怎么来的? 甲骨文中有不少“贝”字及由“贝”组成的文字符号。这些文字符号,是不是仓颉创造的,暂时无法考究。根据唯物主义观点,文字创造乃至一切创造,都应该来源于生活。那么,常年与贝打交道的人,理应比那些很少接触贝的人,更有条件发明创造与贝有关的文字。在先商时期(或者更早)接触贝最多的人是商族人,商族人中最有可能创造文字并且有明显提示线索的人物就是契。
支持这个假设的依据有以下三点:
第一,契具有创造文字的智力条件。从各种文献记载和传说可以发现,作为东夷人一支的商族人似乎具有创造发明的优良基因。在契之前,传说东夷人最早发明弓箭。在契之后,传说相土驯服了野马,王亥驯服了野牛。这些传说表明商族人进行发明创造的能力一贯惊人。从“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 的记载可以看出,契同样很有智慧。
第二,契具备发明与贝有关文字符号的客观条件。贝曾是夏商周时期的实物货币, 更早则是商族内部的装饰物和吉祥物。契生长于商族人中间,自小就接触贝,常年与贝打交道,必定对贝有着广泛的接触和深刻的认识。查看甲骨文“贝”“朋”“宝”“贾”“贮”“买”等字以及“荷贝”符号、“船运符号”和“拎贝符号”(注:这个符号现被读为“朋”字) 会发现,这些文字符号刻画形象生动,表达意思简洁明了。说明创造这些文字符号的人对贝以及与贝相关的活动非常了解。契就是这样的人。
第三,契作为部落首领,必定掌管财富, 因此更具有发明文字、记录财富以便管理的客观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假设:契在长期与贝打交道的过程中,深感仅凭脑子实在无法准确记忆用贝交易的数量、贝的库存等情况, 所谓“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管理上的混乱,经常会让契产生准确记录这些情况以免混淆的冲动(即使已经采用结绳记事)。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一个贝壳被人踩入泥里,就捡起来。赫然发现,地上留下的清晰的贝壳印痕。受此启发,他模仿贝壳的印痕的形状,画了一个符号。而这个符号,被族人一眼看懂了。于是他就把这个符号契刻在了树木或甲骨上。在此基础上,他又陆续契刻了与贝相关的其他符号,并用这些符号记录贝的数量、库存以及运输和交易的情况或者用这些符号传达信息。而他所表达的意思很容易就被大家理解了。于是,人们感到他是个天才,便以他契刻符号的突出才能称呼他,曰“契”。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治水有功的契,其名字中却看不出与治水相关的痕迹,以及即使他又被叫作观星的“阏伯”,却仍然找不到任何与“火”或“星” 有关的迹象的原因。因为治水和观星都不是他最突出的成就,所以不能代表他。我们甚至可以这样猜想:正是因为契在刻字方面崭露了才能,所以才被大禹发现并选他作了治水的助手。治水成功时,契已经声名远播, 于是,被帝舜“封于商”。
契所造之字及这些字的用途
无论仓颉还是契,都不会为造字而造字。如果契因造字而得名,那么所造之字,似乎应是与“贝”关系最密切的一系列文字符号。这些文字符号与贝之间也一定能清晰地表现出某种联系。惟其如此,才能达到契刻记事的目的。所以萧清说:“探索最早的货币思想,便应该从现已发现的甲骨、金文,还可包括某些为后人用文字记述的古代文献中寻其端绪。”
1、契若创造文字,最核心内容的应该是“贝”和“朋”。这两个字之间存在的等量关系,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真实情况,也构成“贝币制度”的基本内容。比如,将十个贝壳串起来,就刻“十个贝型符号和一条线”,代表十个贝壳为一个计数单位,其等量关系就是一个这种符号可以等于“十枚单独的贝壳”,如同今日的一张十元钞票等于十个一元钞票一样。
2、契若创造文字,似乎应包括贝币的交易和储存符号。如甲骨文“宝”字、“贾” 字、“贮”字和“买”字。甲骨文把“宝” 字形象地写成“零散的贝壳和成串的贝壳( 有人解释成玉 ) 堆积在房子里”,这不就是今天银行的金库吗?甲骨文把“贾”字形象地写成“一个敞着口的摊位上摆放着贝”,表明是在“坐门等客随时交易”。所以《说文解字》解释曰:“贾……坐卖售也。”甲骨文“贮”字,形象表达了“少量贝壳存放狭小容器里”的意思。把它与“宝”字对比可以更明显看出,这两个字最初可能代表了贝壳的两种储存形式,以后才逐渐衍生出宝贵和聚积的含义。甲骨文把“买”字,写成“一张网和一个贝”,直观看是“用网网贝”, 笔者认为可能表达了“库存不够,需要(用网网贝)来补充”的意思。
3、契若创造文字,还可能包括运输贝币的文字和符号。如“正面和侧面的荷贝”符号,即一个人挑着贝壳去交易。再如“正面和侧面的水运”符号,即通过小船批量运输贝壳。还有一个“拎贝”符号,即一个人在搬运少量(小串)的贝壳(现在把这个符号解读为“朋”字,笔者认为似显不妥)。契创造的这些文字符号, 代表了贝壳
作为货币的换算、交易、储存、运输和补充库存等几个重要环节,可以明确表示一个比较完整的流通循环周期。正是契创造了这些文字,为商代文明作出了杰出贡献,所以, 当时的人们或者后人才以他这个成就为之命名,曰“契”。
(本文作者系河南省金融学会会员、河南省钱币学会学员、商丘殷商文化研究会会员。)